日照丰和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 0.03 万元
2024-08-21 21:45:22 来源:西双版纳凤宁物流有限公司
近日,日照丰和物流有限公司因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、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,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处罚。
据公告内容,该公司存在车辆超限运输的情况。
日照丰和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第六十四条“违反本条例的规定,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,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、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、公路桥梁、公路隧道、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,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。”、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(一)项“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,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、情节和危害程度,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(一)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.2米、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,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;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.5米、总宽度未超过3.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,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;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.5米、总宽度超过3.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,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;”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七十六条第(五)项“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,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(五)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,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;”,构成了车辆超限运输违规行为。处 0.03 万元罚款。